有人說:
相似的人適合玩鬧,互補的人才能終老。但我想說,未必如此。有人說,互補的人更適合在一起。其實,這得看情況。如果你認可對方身上具有的某些自己缺乏的能力或品質,你們還可以很好地互補和融合;如果兩個人只是相反,又互相看不起對方,在一起只會互相折磨。
有些戀人在一起,分手是必然的,苦苦糾纏和堅守,不如趁早放手。放過對方,也放過自己。下面這四種戀人,註定“只開花,不結果”,苦苦堅守,不如趁早放手。
1)三觀不一致,沒有共同的人生目標。
在感情世界裏,兩個人要長相廝守,除了感情的維系,還需要有共同的信仰或者目標,三觀也得一致。
如果一方懷有雄心大誌,一心想開辟自己的天下;另一放卻只顧吃飽和暖,追求安定,這兩個人就很難維持下去。就算勉強維持,早晚也得分手。
2)性格不合,爭吵不休。
兩個人性格不合,爭吵不休,每天鬧得雞犬不寧,就算有一點感情基礎,遲早也會在爭吵中耗盡。
3)父母反對,又對父母唯命是從。
念大學的時候,班上有一對情侶。男生的父母不喜歡那個女生,而男生又沒什麼主見,對母親的話唯命是從。他們偷偷交往了四年,最後顧及母親的看法,在畢業的時候,男生還是提出了分手。
4)兩個人沒有愛,搭夥過日子。
有些人在一起,或許是迫於父母的壓力,或者考慮到自己年齡大了,應該找個人談戀愛。但是,沒有愛情的戀人關系是不牢靠的,找到那個讓自己心動的人,還是得分手。
人和人之間,相遇看緣分,相愛看感覺,相守則看雙方是否合適。
時間倒退二十年,對於擇偶沒什麼條件。在男人看來,對方只要是個女人,不缺胳膊少腿,能下地幹活,能洗衣做飯,能為自己生娃就可以;在女人看來,對方是個健康的男人,不吃喝嫖賭就行。
現在卻不一樣了,對於另一半的期待,不只停留在生活層面,還得在精神上契合。
在生活上能同舟共濟,在精神上也要相互扶持,除此之外,還需要感情的加持。
於是,在尋找另一半時,不能只看當時的感覺,還得考慮長遠,看對方是否適合和自己過一輩子。
總結:
當然,如果在交往時就已經遇到層層障礙,或者無法解決的困難,說明兩個人很難走到最後。與其苦苦堅持,不如快刀斬亂麻,趁早放手。
只開花不結果的戀情,註定是一場傷害。你要想的是,怎樣把傷害將到最低。